煤矿环保危险废物方面检查要点

2024-12-04 环保知识 煤管中心 79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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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环保手续的检查要点(1)围绕环评文件、排污许可、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相关要求,检查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擅自降低环评编制等级等违规行为。(2)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环评文件要求一致。(3)企业主要信息、生产设施、原料、产品产量、排污节点、产废节点、危废类别、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污染排放情况等内容与排污许可及现场实际是否一致。(4)环评报告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相关要求。(5)是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遗漏、虚假造假等重大缺陷。

二、对危废自行利用处置的检查要点(1)对拥有危废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企业和单位,结合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危废管理计划、生产台账等基础资料,对原料使用量、产生环节、产品出入库量进行核实,去向是否存在不合理。(2)对工业废料、废酸等危废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要核算使用量、处置量和再生量是否合理,是否与利用处置能力和再生能力总体匹配。(3)按照企业的原料、产品、排污环节、产废环节等逐一核查,调阅企业用电量情况,核实企业生产负荷和生产经营情况(4)核实企业的排污设施、污染物和现场实际设施是否与排污许可证正副本一致。(5)核实企业是否涉嫌非法处置,擅自改变原料。(6)是否建立危废利用和处置台账,并如实记录利用情况。

三、危废应急管理检查要点(1)是否制定危废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2)应急预案要明确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对不同情形的意外事故是否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3)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制定详细的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对持证单位的检查要点(1)持证单位是否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危废收集、转运、贮存、利用、处置活动。(2)经营范围与许可证所列范围是否一致。(3)利用处置方式与环评及批复文件是否一致。(4)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5)调阅经营单位利用处置台账。检查利用处置量、类别是否与转移联单相关内容相符。(6)严禁接收不明废物和超出经营范围接收危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