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开采过程矿井水的排放限值

2021-10-06 环保知识 煤管中心 97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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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开采过程中当矿井水流经采煤工作面时,带入大量的煤粉、岩粒等悬浮物,部分矿井水中还含有重金属和放射性污染物。主要有毒有害污染物为:汞、锅、铬、铅、锌等重金属,砷、氟以及放射性物质。

由于矿井水的排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排放量和排放特性主要由当地气候条件、地质条件决定。一般情况下排水量的多少不是由人为控制,因此不存在稀释排放问题,采用浓度标准限值,可以有效地控制矿井水污染物排放,有利于当地水环境的改善。因此国家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矿井水规定排放限值规定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pH值标准限值6-9mg/L

COD标准限值70 mg/L

悬浮物标准限值100 mg/L

石油类标准限值10 mg/L

Fe标准限值6 mg/L

Mn标准限值5 mg/L

集团所属煤炭企业的矿井水在井下经水泵提升到地面集水调节池,水在调节池内得到水质、水量的调节并停留沉降,大量的煤泥沉降在池底通过行车式泵吸排泥机将煤泥吸入污泥池中,调节池内的水再由泵提升通过管道混合器,同时在管道混合器前投加混凝剂PAC和助凝剂PAM,混合反应后,进入高效斜管沉淀池,生成大量的有机胶团将大部分悬浮物(浊度)在斜管沉淀池内下沉除去,沉淀池的上清液进入无阀过滤器,将水中不易沉降的固体物通过滤料的截留、拦截等作用进行过滤,沉淀后的原水中还含有颗粒很细的与水形成溶胶状态的有机悬浮物,这些物质中具有很强的聚合、沉降稳定性,不能用常规重力自然沉降法去除,由无阀过滤器内的过滤介质(石英砂),拦截水中的胶体及水中很细的物质,确保出水水质。出水进入清水池,在清水池中通过二氧化氯的强氧化作用把水中的细菌杀灭,经消毒后的水回用于井下防尘和消防等生产用水,剩余水量经过矿井水线监测站监测各数据达标准限值后外排至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