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2023-03-31 煤监要闻 煤管中心 97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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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密管控矿山安全重大风险,市应急管理局、山西矿监九处将从3月份至年底,对全市所有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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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综合整治



将聚焦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整治攻坚、“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落实,重点从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推动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三个方面集中开展矿山全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重点矿山安全执法检查等12项整治任务


重点整治灾害治理投入不到位,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全面排查采(剥)掘接续情况、“三量”失衡,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矿山安全风险,及时形成检查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处置意见和针对性对策建议,建立“一矿一册”档案,扎实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在此次综合整治中



矿山企业自查和综合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由市、县两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监管原则督促整改,并督促企业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隐患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制定落实治本措施;


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域性问题、老大难问题提请当地政府协调推动解决,并明确分类处置意见;


超出矿山企业自身整改能力的问题隐患,执法部门将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组织技术服务机构把脉会诊,定向帮扶。


企业自查自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且正在整改的,执法人员将依法从轻或不予处罚;


综合整治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将依法从重处罚,并由事见人逐一追查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违规组织生产、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矿山,将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将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发现超层越界开采等需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将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发现涉嫌犯罪的,将严格按照行刑衔接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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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综合整治

将全面排查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严厉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分类处置一批矿山企业

提高矿山事故防控能力

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确保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

持续平稳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