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采取 升级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煤矿企业:
2022年4月26日,山西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甲分公司发生的瓦斯突出涉险事故,给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充分暴露出我市部分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期间,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升级管控措施。
一、升级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内容
(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抽掘采接续失调的;
(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落实不到位,存在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效果、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弄虚作假的;
(三)恶意篡改监控系统数据或者使用恶意手段使瓦斯探头显示数据失真、不能反映现场真实情况的;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继续生产作业的;
(五)提供假图纸逃避检查、隐瞒采掘工作面的;
(六)井下探放水未执行有掘必探或者探放水弄虚作假的;
(七)煤矿存在严重超能力生产的。
二、升级管控措施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是否存在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情形作为日常安全监管的必查内容,对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
(一)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
(二)建议免去煤矿主要负责人(董事长、矿长)职务;
(三)比照事故进行调查追责;
(四)涉嫌违反《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