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静态管理档案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环保负责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工作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环保审批文件及生态环境部门的其他相关批复文件。
4、排污许可登记证。
5、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及验收文件。
6、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7、在线监测监控设备验收意见。
8、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的收运合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表。
9、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专家评估验收意见。
10、排污口规范化登记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11、矿井水、生活污水、回用水的管道和排放口平面图。
12、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动态管理档案
1、污染设施运行台账。
2、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台账。
3、环境监测报告。
4、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要求的单位基本信息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监测信息记录及各种台账记录。
5、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
6、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记录及调查询问笔录。
7、上级相关文件、行政处罚、限期整改及相关文书及整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