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内容: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节的措施。
评估标准:建立涵盖全过程的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各项责任分解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制度得到落实,采取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
评分要点:
1、建立涵盖全过程的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各项责任分解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制度得到落实,采取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2分。
2、建立责任制度未涵盖全过程,但负责人熟悉相关制度及本单位管理情况,且采取了防治污染环境措施得1分。
3、未建立责任制度或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制度和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环境管理职责不明确制度未落实不得分。
4、在适当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且张贴信息能够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得1分。
5、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或张贴场所位置不明显,张贴信息未能明确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