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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21-05-02 16:50:56  | 新闻来源:煤管中心 | 浏览次数:

晋城煤监分局 祁砖 (2021年4月29日)


按照会议安排,我结合近期省内、国内几起典型煤矿事故和省煤监局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仅针对煤炭领域的安全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奋进姿态,以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增强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推动煤炭产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各级各部门、各煤矿企业共同努力下,我市已连续9年杜绝了瓦斯事故,连续5年杜绝了水害事故,可以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逐年向好。但近期多地接连发生的瓦斯、水害较大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冷静分析,当前我市煤矿安全状况仍是“稳中有忧”、“稳中有险”,19个突出矿、43个高瓦斯矿、52个整合矿,瓦斯灾害全省最重,水、火、顶板、机电运输方面的灾害也不轻,从检查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距离总书记“两个根本”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各煤矿企业、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归零心态,正视问题和不足,切实履职尽责。

三月下旬以来,全省、全国煤矿较大事故接连发生。先是3月25日,晋中石港煤业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4人遇难。4月9日,贵州金沙县东风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遇难;紧接着4月10日,新疆呼图壁县白杨沟丰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21人被困井下,至今已19天,后果堪忧。这三起事故中央领导、应急部、国家局非常关注,社会反响也很强烈。

一些恶性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露头,可以说“屡禁不止、屡罚不改”。3月9日,山西煤监局两会安全督导组在对太原古交世纪金鑫煤业进行夜间突查时,发现该矿存在停产期间违法组织生产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建设、采取隐蔽欺骗方式逃避检查、图纸作假隐瞒工作面、违法建设区域未安设安全监控系统等五项重大违法违规事实,行为极为恶劣,性质极其严重。对此,山西煤监局责成太原煤监分局联合古交市人民政府及应急、公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按照《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和《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对该案比照事故进行了严查重处,对该矿责令停产整顿,重罚2128.38万元,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责令该矿上级主体山西煤销能开公司总经理就地辞职;多名监管人员、企业领导受到党政纪处分。此案的查处得到了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部长黄明的高度肯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专门作了批示,要求全系统要学习山西局的做法,铁腕打击整治矿山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抓实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刚刚通报的这三起较大事故,两起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起是水害事故,而我们晋城煤矿企业面临的两个最大灾害正是瓦斯和水。所以,我们的各位矿长、老总们决不能把事故当新闻看,仅仅在早会上强调几句,而要在心底里有真正触动,头脑里有警醒,多反思、定措施,我们的突出矿井是否存在以局部措施代替区域措施等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抽掘采衔接紧张、牺牲瓦斯治理时间和空间冒险蛮干的情况?我们的整合矿井、水害威胁严重矿井是否已经探明查清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是否都能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还有我们是否还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建设情况?是否还存在非法承包转包?(东沟2·13较大水害事故、中村7·2较大水害事故都涉及非法界外采掘。)我想我们现在还不能打包票,不敢拍胸脯!

同志们,身在险中不知险就是最大的危险,大家一定要有忧患意识,从别人的事故中汲取教训,认真查摆自身安全生产工作还有哪些漏洞和不足。始终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从风险研判入手,抓早抓小,真正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

二、落实责任、切实管控,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强化重大灾害治理

随着煤矿开采向深部延伸、3#煤枯竭转入复采和下组煤开采,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将更加严重。大家要牢固树立“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理念,狠抓“瓦斯、水害”治理,切实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和重大灾害治理水平,时间关系,只强调几点:

一要强化瓦斯治理。重点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3·25”石港煤与瓦斯事故后,分局下发了《关于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集中排查的通知》,要求各煤矿主体企业立即对所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措施情况开展了集中排查,近期,我们正对照企业自查情况开展验证监察,如发现有以局部措施代替区域措施、未探明构造盲目掘进等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到位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各主体企业、煤矿要落实瓦斯治理“四项措施”,一是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的通知》(矿安〔2021〕9号)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要求,建立完善以矿长为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技术责任人的防突治理体系,健全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和过程管控,建立完善突出预警机制。二是做好风险研判,在采掘作业遇构造、软煤、煤层厚度变化等特殊情况前,要把变化情况切实探清查明,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突出风险,强调一点:高突矿井同一地点,只要瓦斯浓度变化大于0.3的,必须停下来查明原因,主动停下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的,分局不会追究,这一点请大家放心;盲目冒险作业的,将按照防突措施不到位顶格处罚。三是抓好措施执行,严格执行“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采取视频监控、轨迹测定等手段对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进行安全管理和管控,确保过程可靠、有源可溯。对存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65条所列四种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将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四是强化应急处置,各矿要结合实际预案,定期组织全员开展突出事故逃生、救援演习,对应急预案有效性、职工应急能力、应急设施设备的有效性进行经常性检验,防患于未然。

二要强化水害防治。一是深入开展水害隐蔽致灾风险大排查,补勘水文地质,查明带压情况和导水构造,一矿一策明确防治方案。所有整合矿井和转入下组煤开采矿井,要切实查清采掘范围内和头顶上有多少老窑、采空区;带压开采矿井,要掌握陷落柱、断层现状及隔水性能,查清含水层富水性、隔水层隔水能力,切实提高受承压水防灾减灾能力。二是严格执行防治水“查清、探明、放净、验准”四步工作法,采掘前开展全面的防治水安全评价,严格执行水害防治“三专两探一撤”(即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使用物探和钻探两种方法进行勘探,相互补充、相互验证;遇极端天气或发现有透水征兆等重大险情立即停产撤人)。三是提前动手做好雨季三防工作。今年极端天气频发,各矿要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落实资金、物资、队伍,明确责任。要全面排查井田及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及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对地面塌陷裂缝进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要提前清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并对防排水设备、设施进行联排联试;要用好气象、防汛、应急、煤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各矿接到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要按照预案立即采取停产撤人等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四是利用煤价相对高位窗口期,以更大安全系数强化排水系统建设,设立挡水墙、装备强排泵等。

三要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太原古交世纪金鑫煤业重大违法违规案,主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几级上级公司一直到被查矿井,层层主体责任缺失,没有实现“三真”管理,包括去年朔州万通源煤矿较大水害事故,也是这样,各级主体睁眼瞎”,放任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长期存在。目前,全省煤炭行业国企国资改革进入深度整合的关键时期,极易因责令链条松动形成事故风险,我市涉改煤矿有58座,还有一些遗留的、“三真”管理做的不实的、内部管理责任不清晰的矿井,请这些矿井对应的主体、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警醒起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链条,确保改革安全平稳。

四要确保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一是提高认识,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聚焦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从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安全保障的高度,推动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二是明确目标。检查发现,个别县区、煤矿企业对三年行动认识不深、动作走样,将专项整治搞成了简单的安全检查,问题清单没有触及“老大难”问题,制度措施清单不能解决深层次问题。今年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攻坚期,各矿要结合去年排查整治阶段成果,认真梳理还有哪些影响安全生产的急难险重问题没有解决,就是有哪些“坚”要攻,“攻”的办法措施是什么,最终实现什么目标。三是确保实效。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健全煤矿、主体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体系上的漏洞,完善煤矿、主体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上的缺项,在落实上下功夫。对思想认识不够、方案操作性不强、推进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煤矿企业,分局将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三、坚守岗位、筑牢防线,以百姓过节、我们过关的奉献精神履职尽责,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马上就到五一假期,五月份,我市还将举办康养发展大会、两岸神农炎帝拜祖大典、杭州招商大会等系列重大活动。各煤矿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切实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这里,我提三点要求。

一要做实假期生产安全工作。请各位领导回去后,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队组,组织制定“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措施,明确各岗位、环节安全责任,压实责任链条。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坚守岗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驻矿盯守。凡因组织领导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领导脱岗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要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各煤矿主体企业一周内要组织对所属煤矿的“采、掘、机、运、通”等系统,以及瓦斯、冲击地压、水、火等重大灾害防治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石门揭煤、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必须有矿级领导现场跟班,不放心的地方要先停后改,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对长停矿井,特别是具备出煤条件的8座减量重组保留矿井和转产手续不全的矿井,各主体企业要汲取世纪金鑫煤矿教训,切实做到“三真管理”,严禁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发生,各县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这些矿井的常态化突查巡查,落实好监管责任。

三要强化应急处置。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值班电话必须做到24小时畅通。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特别是事故、险情、疫情的及时准确报送。要细化应急预案,搞好应急保障,确保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渡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五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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