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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印发《晋城市煤矿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2024-05-15 10:36:42  | 新闻来源:煤管中心 | 浏览次数:

近日

市应急管理局编制了

《晋城市煤矿企业全员安全生产

责任制实施指南(试行)》






《实施指南》旨在推动构建长期有效规范机制,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编制总则、编制依据、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责任清单、考核机制和持续改进等8个方面作出了规范指引。





《实施指南》指出


煤矿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要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层级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实施指南》提出


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的工作程序包括成立编制机构、完成摸底调研、完善责任体系、优化定岗定员、开展编制审核、建立考核机制、完成培训实施和持续改进等8个重点环节,并至少形成“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签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等工作成果。

《实施指南》明确


煤矿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包括法定职责和自定职责。其中法定职责是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确定岗位必须履行的职责;自定职责是指煤矿企业强化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作出的补充规定。其中关于“法定职责”内容,基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提供了“煤矿主体企业和煤矿重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可供企业借鉴。

《实施指南》要求


煤矿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后,必须配套设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机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定各层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考核重点指标,纳入日常安全绩效考核,强化全员全面考核周期内的过程管控,严格兑现考核奖惩,促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职工绩效管理的重要参照。

《实施指南》强调


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长期、持续改进的过程,涉及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及应急救援等诸多方面,要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责任划分、岗位责任清单分工、安全职责履行及考核机制执行等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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